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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 to Visit(禁访)
原帖由 支枕听河流 于 2010-6-5 10:32 发表 嗯 马上跟版主联系是正确的选择,楼主有别的题材吗,可以改好了让版主给看看嘛,希望楼主能吸取教训,看版规是非常重要的
小旋风柴进
客卿
柴大官人
贡献会员
原帖由 色魔舞者 于 2010-6-5 10:43 发表 我觉得你可以在标题前面加上“请删除”三个字,这样的话,当斑竹看到的时候会删除的! 下次发帖的时候多看版规,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