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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笑话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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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三则

1、大一,一次去食堂打包子,谁知划卡机出了点毛病,一下划下去150块3,卖包子的哥哥鼓捣了半天也加不回去,于是可怜兮兮地说:“没事,我记得你,以后常来,直到把多划的钱用完。”我只好同意了。可怜我上顿包子下顿包子地吃了一学期,包子哥哥还欠我2块3……最可气的是大学四年我竟然没找到一个女朋友!!!直到毕业,有一天我走在校园林荫路上,就听后面一帮女生指指点点小声道:“没错,就是他!!以后可别找这样男朋友,天天去二食堂吃包子不给钱!!
2、一女走夜路,突然看到一男张开双臂向她走来,做拥抱状,上前就是一脚.男子倒地大哭,说:都第三块了,我招谁惹谁了,带块玻璃回家就这么难么?
3、犯诈欺罪:某所大学的法律系,有一天考刑法。教授向学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叫诈欺罪?”学生回答说:“如果您不让我考试及格则犯诈欺罪。”教授非常诧异:“怎么解释?”学生说:“根据刑法,凡利用他人的无知而使其蒙受损失的人则犯诈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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