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因为汽车被朋友借去接丈人,所以我跟他换了一辆摩托车开。在上班途中与骑电瓶车的一位污水厂小伙发生碰撞,当时对方碰破了头,路人报了警。随后120到了,我就一同陪同前往二院,对方做了CT等检查,没什么大碍,只是外伤,有一些血肿,头上缝了4针,没住医院就回家休息了,2天后,我带了些补品前往对方家里探望,并送去了2000元。今天,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我是全责,算我倒霉,本想化个三四千了事,结果对方狮子大开口,硬要我陪1万六,还要我签一份协议,说以后头上有什么相关的问题,都要找到我,不然就要打官司,如此敲诈,干脆我来养他吧!!
他们的理由是:医药费1300,误工费1500(7天计),母亲陪儿子6天,误工费1200,精神损失费6000.营养费5000,交通费200,电瓶车修理1000.
因赔偿金额差距实在太大,警察调解也没辙。。。
目前我朋友的摩托车还在停车场,交警不让取,说要押金4000,我怀疑交警同对方是不是亲戚?
呜呼哀哉!小事变大事,看来只有法院见了。。。
早知如此,我恨自己当时没从地上拣块砖头,再照他头上拍一下!
幸亏我当时开的是摩托车啊,开汽车的话他不是要我16W!奶奶的个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