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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菲路星空(2013-6-22 19:05): 再贴一段正文,留言通过后再开帖更新
安菲路星空(2013-6-25 00:54): 排版不符合要求,你没有使用转帖工具吧,第一段没有空格,其他的是4个半角空格,使用转帖工具是每段开头应该是2个全角空格的
安菲路星空(2013-6-26 18:16): 通过,可以开帖更新了,请在7天内更新至最新章节,之后至少每天更新一次(在作者有更新的情况下)
申领任务ID:wwh2629912
小说名称:霸蜀
小说作者:庄不周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171章 夜袭  29W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海魂  300W

  蜀建兴五年,清明。汉中阳平山。

  春风在不知不觉间越过了大巴山,吹绿了连绵起伏的山坡,一片又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点缀在山间,像是在绿色的蜀锦上绣上了一朵朵鲜艳的花,鲜艳而耀眼。

  山坡上的油菜花海中,两个少年正在奔跑。前面一个大约十二三岁,后面一个大约十七八岁,长相有几分肖似,不过前面的结实得像头小老虎,跑得虎虎生风,似乎有浑身使不完的力气,他一面迈着轻松的步伐在山野间飞奔,一面不时的回头看一眼后面气喘吁吁的少年,偶尔得意的大笑两声。

  “阿兄,你快点!”他折了回去,拉住快要瘫在地上的少年,嘴咧得太大,几乎能看到后槽牙。“阿兄,累了吧,要不我们休息一下?”

  “不……不行。”年长些的少年满头大汗,脸色潮红,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脚步沉重得几乎抬不起腿来,要不是有人扶着,他几乎要摔倒在路边的田地里。不过,他虽然累到了极点,却还是不肯放弃,推开弟弟的扶持,咬牙道:“我一定要跑到那个山头上才休息,就是爬……我也要……自己……爬上去。”

  “嘻嘻,阿兄,没想到病了一场,你倒像换了个人似的。要是你以前就肯这么吃苦,现在肯定比大兄还要结实。”

  “嘻嘻……”少年有些自得的笑了两声,却因为气息不匀,笑得有些嘶哑。他奋力摆动双臂,向前跑去。虎头虎脑的少年摸了摸脑袋,轻快的跟了上去。

  他们是一对亲兄弟,年长些的叫魏霸,是蜀汉镇北将军、汉中太守魏延的次子,年幼些的叫魏武,魏霸的同母弟。魏霸虽然是兄长,又有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可是他的身体很瘦弱,和弟弟魏武比起来,除了个头略高一些,体型要单薄许多。从山下到此不过几百步,他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瘫倒在地。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已经赖在地上不起来了,或者说,他一看到这个山坡,就会考虑不上来,更不用说跑上来。能一口气跑到半山腰,已经是这几天来坚持锻炼的结果。

  魏武看着前面比蜗牛快不了多少的魏霸,摇了摇头,有些不解,更多的却是高兴。他们的父亲魏延是武将,是凭手中战刀砍出来的战功坐上了镇北将军的位置,他们从生下来开始,就会把成为父亲那样的猛将当成目标,他和长兄魏风在这一点上都继承了父亲的孔武,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唯独二兄魏霸从小就是一个病秧子,药罐子,别说练武,走两步路都吃力,是以最不得父亲的欢心。前几天还病了一场,险些一命呜呼。病好了之后,大概是感慨于自己的身体太弱,再这么下去很难坚持到行冠礼,这才下决心开始锻炼身体。

  这是让魏武是非常满意的一个转变,虽说他因此练成一个猛将的可能性不大,但只要不再瘦弱得像是能被风吹走,那就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

  魏武赶上两步,和魏霸并肩而行,转过头看着魏霸红得快要滴血的脸,听着他像风箱一样的喘息声,有些担心的说道:“阿兄,累了就休息一会吧,别再受风了。”

  魏霸转过头看了魏武一眼,从弟弟的眼中,他看出了出自肺腑的关心,心中涌过一阵暖流,随即又有些心虚的转过了头。他不敢多看魏武的眼睛,生怕露出破绽,因为他其实已经不再是原先的那个魏霸。

  或者说,他的身体还是原先的魏霸,但灵魂却来自一千八百年后。他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大学是很普通的大学,专业是很普通的机械专业,还是个非常冷门的农业机械,毕了业连个工作都找不到。人长得也普通,既不高,又不帅,更谈不上富,什么房子、车子都与他无缘,运气也不好,相了十八回亲,好容易遇到一个愿意和他说几句话的女生,结果一梦醒来,却来到了三国时代,寄生在一个同样不招人待见的少年身上。

  开始的时候,他觉得很委屈,老天太偏心眼,就连重生都不让他过得好一点。魏家现在看起来很威风,魏延身为镇北将军、汉中太守,在五虎将只剩下一个赵云的蜀汉是少有能独当一面的猛将,在汉中更是无可争议的土霸王,可是作为千年后的他知道,魏家的风光也就到此为止了。接下来诸葛亮北伐,六出祁山,魏延这员猛将就是个鸡肋,从来没有独当一面的时候。更悲摧的是诸葛亮在五丈原去世,他连做鸡肋的机会都没了,因为和杨仪争权,被马岱砍下了脑袋,成了脑后长反骨的典型。

  曲指算来,重生一次,不过是增加了几年的时间,作为代价,还换了一个非常悲摧的死法,落到谁的头上,谁都得对老天爷竖起中指。

  在追忆自己平庸而普通的一生时,卧床不起的魏霸开始哀叹自己为什么这么悲摧,为什么其他人能够风生水起,而自己却只能自甘平庸。在无数次的自我辩护之后,他却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

  我没有得到比别人更多的,是因为我从来也没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从高中求学开始,别的同学埋头苦读时,我是在应付,所以别人上了名牌大学的热闹专业,我只能上普通大学的大路货专业。上了大学,别的同学在为走向社会而积极锻炼自己的技能时,我在浑浑噩噩的玩,所以别人拿到了很多证书,找到了好工作,我却只有一张毕业证,连学士证都没拿到,当然找不到好工作。好容易上了班,别人在加班加点的积累工作经验时,我在满足于准时上班,准时下班,有提升机会的时候,当然轮不到我。

  得出这个结论,魏霸愕然了很久,原先的愤懑渐渐的变成了深深的自责。原来命运虽然不可知,但坐等天上掉馅饼却是一个极其荒唐的事。与其哭骂老天的不公,不如开始行动,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毕竟我还有着超越这个时代的专业技术,更有着人类千年积累的知识和眼界,再不济,我还比别人了解一些历史的未来走向。

  第二天,他从病床上爬了起来,开始锻炼身体,迈出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毕竟不管在什么时代,身体都是革命的本钱。

  人通常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魏霸前世也不是没有下决心锻炼过,只是通常坚持不了两天就放弃了。这一世,他再一次遇到了这样的困难,不过因为心态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他打破了前世的记录。今天是第五天。

  如果换了从前,他现在肯定躺在地上,然后明天再也不来了。可是现在,他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放弃,正如他对魏武说的,就算是爬,他也要爬到山上去。

  他现在也许战胜不了别人,哪怕是比他小四五岁的弟弟也能一只手打得他满地找牙,可是他能战胜自己。书上不是说嘛,只有能战胜自己的人才是最强的。要想做强者,他就先要战胜自己,战胜自己的懒惰,战胜自己的软弱,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

  “呼哧……呼哧……”魏霸看着远处似乎怎么也到不了的山坡,喉咙里火烧火燎,刺痛无比,心脏在瘦弱的胸腔中剧烈跳动,让人很担心下一刻就会罢工,两条腿沉得像灌了铅,每抬起一次,都要压榨出最后的力气。

  “阿兄,我扶你吧。”魏武眨了眨眼睛,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不……不用。”魏霸费力的摇摇头。他实在太虚弱了,连摇摇头都那么吃力,原本就有些散乱的步伐变得更加散乱。他很感激这个弟弟的善意,但是他更知道,如果他不能坚持自己跑上去,而是接受了魏武的帮助,那明天他就会需要魏武更多的帮助。

  在压下了越来越强烈的放弃念头之后,魏霸鼓起最后一丝勇气,继续向前跑去。

  两百步外的山头,看起来是那么的遥远,似乎永远也到达不了。等魏霸跑到目的地的时候,心神一松,他腿一软,倒在地上,连翻个身的力气都没有了。汗水从身体里涌了出来,早就打湿了身上的衣服,湿润的草地上,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子爬上了他的手,他却连弹开它都做不到,就算是有虫子飞进他大张的嘴巴里,他恐怕都没心情去问。

  太累了,真是太累了,改变身体都这么难,更何况改变命运。魏霸一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边自嘲道。有人说,如果生命能重来一次,至少有一半人能成为伟人,我倒是重生了,可惜,要成为伟人似乎还是遥不可及。

  “阿兄,不错,不错。”魏武赶了过来,夸张的挑起大拇指:“今天比昨天有进步。”

  魏霸的脸抽搐了一下,哈哈一笑。虽然魏武的鼓励看起来很拙劣,不过他还是很喜欢这种感觉。前辈子是独生子,从来没有享受过有兄弟的感觉,这一世却多出一个哥哥,还有几个弟弟妹妹,他感觉老天爷还算有点良心,总算还给了他一点福利。

  “你等着,我总有一天会比你更强壮。”

  魏武叉着腰,迎风而立,作伟人指点江山状。听了魏霸这话,他挤挤眼睛,不置可否的哈哈一笑,显然只是出于对兄长的爱护才没有打击他的信心。魏霸喘匀了些,翻了个身,仰面躺在草地上,看着湛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感慨着这还没有被工业污染的大自然,突然笑了起来。

  “阿武,你知道你这名字很牛逼吗?”

  魏武坐在魏霸身边,从腰间拿出一只皮水囊递给魏霸,推了推他:“喝口水。阿兄,你又逗了,我还没字呢,说什么牛逼。就是我这名也不如你霸气啊,哪怕是和大兄比,也要差那么一截。阿兄,要不我们俩换名吧。”

  魏霸呵呵一笑:“臭小子,你懂什么,我这个霸字也就是听起来霸气,可是你这武字,却是个很牛逼的字眼呢。你想想看,能够叫武的皇帝都有谁?大汉有汉武帝,魏国也有魏武帝,他们哪个不是那个时代最牛的人?”

  魏武挠挠头:“孝武皇帝那的确是一代牛人,可是魏武帝是谁?”

  魏霸翻了个白眼,魏武身体很棒,武功也很好,就是不肯读书,连魏武帝都不知道。

  “曹操知道不?”

  “那个老贼啊,我当然知道。”魏武很不屑的说道:“咦,他叫魏武帝吗?”

  “当然,曹丕叫魏文帝,他儿子曹睿还没死,总不能就叫武帝吧。”

  “那我可不服,曹操那老贼算什么牛人。”魏武撇撇嘴,很不屑:“我最佩服的牛人是关侯,可惜他连谥号都没有。”

  “关羽?”

  “当然。”一提到关羽,魏武顿时眉毛色舞,他推推魏霸:“阿兄,你不想成为关侯那样的猛将吗?”

  “不想!我可不想跟他一样身首异处。”魏霸耸耸肩,又喝了口水,润润快要冒烟的喉咙,这才语重心长的说道:“阿武啊,匹夫之勇是要不得的,你要想做将军,就得做得智将,不要以为光有一身好武艺就能成名将。那样的人充其量是个斗将,绝对成不了名将,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不光是关羽,还有张飞、黄忠,特别是那个马超,武功好吧?最后还不是被人打得像条丧家狗似的,有家不能回,埋骨异乡。为将呢,就要像曹操那样,退而求其次,也要像赵云赵将军那样……”

  “没想到镇北将军的儿子看不起关侯、张侯,最敬佩的却是逆贼曹操。”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打断了魏霸对弟弟的思想教育。

[ 本帖最后由 wwh2629912 于 2013-6-26 08: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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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菲路星空(2013-6-28 18:46): 申请通过。7天内更新至最新章节,然后每天至少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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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天目
小说作者:弥煞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一百十八章【闯毒气阵】。字数:15万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超级黄金眼,字数:185万

  第一章 清源城

  夏rì的清晨,朝阳刚刚从东方升起,大地从黑暗之中苏醒了过来。

  清源城,这座靠近烈焰王国疆域边缘的城市,渐渐变得喧嚣起来。

  人们从一夜的安睡之中醒来,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在清源城西城的一座占地面积巨大的府邸内,大量的家丁侍女,已经开始忙碌了起来,早上这段时间,总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厨房内,马厩内,花园内,人声鼎沸。

  这里是清源城内有名的望族,陈家的府邸。

  陈家,一个建立数百年的家族,族内炼体高手上千,是清源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家族,跟其余两个同样规模的家族,一起掌控着这座城市的经济脉络。

  在这里,连烈焰王国安排的城主,都无法做主,真正能做主的,还是这三个名门望族。

  清源城的三个望族,分别经营着整个城市的三块地方,而陈家,便是主管这西城,这西城内的一切,都是他们陈家说了算。

  这么大的一个家族,府邸的建筑自然是有多豪华就建的多豪华,哪怕是那些下人居住的大通铺,也比寻常百姓住的房子要好一些。

  能进入陈家上工,一直是西城大部分居民的梦想。

  而就在这座巨大府邸的西南角,一处显得有些破旧的庭院内的某个房间之中,此刻正发生着十分离奇的一幕画面。

  这是一个明显没有经过jīng心打理的院子,院子里也没有其他院子中忙碌的仆人的身影。

  院子不大,正门对进去,就是一间主卧,这里是院子主人rì常起居的地方,略显破旧的房门内,此刻正传来一声声的闷哼声。

  声音很低,离得稍微远一些,普通人根本就听不见。

  房间内的布置,也如此这院子一般,十分的陈旧,并且简单,唯一一张像样的大床上,此刻正躺着一名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

  少年长得眉清目秀,英俊的脸庞上,此刻却是渗出了滴滴汗水,那秀眉,紧紧地锁在一起,紧咬的牙关之内,正发出一声声的闷哼声。

  少年显然是在承受着某种剧烈的痛苦,看他浑身干干净净,也没有任何的伤口,显然这痛苦并不是身上的外伤所致。

  事实上,就在少年的脑海中,此刻却是有着两股意识正在彼此交锋着,而很明显的其中一股已经大占上风,将另一股打得节节败退。

  这两股意识,其中一股自然就是外面的那少年的,而另一股,则是来自于另一个闯入者,准确的说,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是却意外的出现在了这里,并且进入了正在睡觉的少年体内。

  此刻,双方谁也停不下来,少年虽然不知道自己落败结果会如何,但是用脚丫子想都知道,一定不会是好事,而另一方,则是也有着不能放弃的理由。

  两两相争之下,最后还是那道入侵者的意识占据了上风,于是便出现了现在的这一幕。

  少年的脑海中,两道抽象的人影正在你来我往地交战着,而他们的战场,就是少年的身体。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却也关乎着两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谁都没有轻言放弃,双方每一次接触,少年的那股意识就会被入侵者带着一部分,这也是少年为什么会如此快的就陷入下风的原因。

  那入侵者似乎来历不凡,普普通通的一个意识体,竟然拥有这等匪夷所思的能力,让少年惊恐的同时,也无比的好奇着。

  就在这时,那入侵者猛然化作一张大嘴,对着少年的意识体一口吞下,少年来不及躲闪,直接就被他一口吞了进去。

  入侵者的意识体微微颤抖着,显然这一口吞下对他来说也并不轻松,直到好半天后,这入侵者才消化完了那少年的意识体,将少年的一部分记忆,化为了自己所有。

  “我去~!竟然穿越了!”

  原本躺在床上的少年,突然坐起身子,然后对着眼前的空气突然大吼了一声。

  要不是这房间里空无一人,这院子外也没有多少人经过的话,恐怕这一声大吼就要给他惹来不少麻烦了。

  眼前的少年,自然已经不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身体真正的主人,早几分钟前,已经被那入侵者吞噬,而眼前掌控着这具身体的灵魂,显然就是那个入侵者。

  “想不到这家伙也叫陈铭,难道这就是穿越到他身上的原因?”陈铭一脸疑惑地猜测道。

  原本这陈铭是一个生在二十一世纪,每天过着睡觉吃饭游戏,三点一线生活的标准宅男,但是那天他不知是走了霉运,还是大限已到,好好的在家里正睡着午觉的人,就被倒塌的房梁给砸死了。

  “人一倒霉,果然睡个觉都能死于非命啊!”陈铭苦笑着感慨道。

  一想起自己悲剧的死法,陈铭就觉得心中有股郁气正在慢慢积累着,他越是去想,越是觉得憋屈。

  你说好端端的睡个觉,他招谁惹谁了!就要用这种方式弄死他,陈铭是越想越来气。

  虽然平时在某点看小说的时候,他也经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穿越到某某异界之中,然后虎躯一震,弄个**佳丽三万什么的,但是那只是白天无聊的时候的yy而已,只是宅男打发时间的无聊想法,可是当不得真的。

  现在真的穿越了,陈铭那叫一个苦恼啊!

  “看这家伙的记忆,这地方可一点都不安全,搞不好会死人的啊!”陈铭苦恼地摇着头。

  通过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一部分记忆,陈铭了解到自己所穿越的这个世界,并不像上辈子所在的那个现代社会一般,这里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杀人什么的,都是司空见惯的,基本上每时每刻都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发生着这样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统一依靠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将这些灵气用某些方式储存在自己的体内,让自己的拥有断石分金,开山裂石的能力。

  也许你路上随便遇到的一个小孩,就可能是某个绝世天才,他一只手,就能将你捏死。

  所以陈铭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世界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对于一个习惯了生活在法制社会,每天过着平淡rì子的宅男来说,虽然渴望jīng彩刺激的生活,但是他们也同样畏惧这样的生活,因为这跟他们往常的生活完全不同。

  而陈铭,就是其中之一。

  “贼老天,我陈铭招你惹你了?你要这么多我啊!”陈铭一副苦大仇深地对着头顶上的屋顶,无声的哀嚎着。

  就在陈铭还想再发些感慨的时候,院子的大门,突然被重重地推了开来,紧接着一连串地脚步声,便从外面传进了陈铭的耳朵里。

  “有人来了?”陈铭心里疑惑。

  他从原来那个陈铭的记忆中得知,这家伙在这个家里根本没有什么亲人,唯一的父母,已经在两年前死了,其余的一些亲戚,知道陈铭的父母的死讯后,刚开始还对陈铭有所照顾,但是不久后,也就渐渐的将他冷落了。

  所以他住的这个地方,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来的,今天竟然这么早就有人过来,让陈铭不由好奇不已。

  就在这时,他房间的大门猛然被一脚踹了开来,紧接着,两排六名健壮汉子鱼贯而入,在这些明显身着陈家护院制服的汉子身后,是一名看上去较为文弱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淡淡地扫视着陈铭的这间房间,丝毫没有将房间的主人陈铭,放在眼里。

  刚刚接收了这具身体的陈铭,见到对方的摸样,就已经知道了对方是谁。

  这是他们陈家的一名管事,他们陈家这么大,自然不可能只有一个管家,所以这管家,也分成了很多档次,最高的,自然是陈家的大总管,据说那大总管还有着炼体九重的修为,实力异常了得,在陈家内,都能排在前五的强者。

  而眼前这个管事,则是负责陈家一部分区域的小管事,但是虽然只是个小管事,但是也不是之前的陈铭敢得罪的。

  陈铭虽然是陈家的子弟,但是因为父母双亡,也没有了什么至亲,加上本身的天赋资质都不出众,甚至可以说平庸至极,以至于他在陈家的地位连一个小管事都比不上。

  要不然,对方也不会这么无礼地踢门进来了。

  “刘管事,不知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眼前的管事姓刘,底下人一般都称他为刘大管事,但是陈铭怎么说也是陈家的子弟,自然不可能像那些底下人那样,为了拍他的马屁,给加上一个大字进去。

  那刘管事一听陈铭说话,脸上的表情立即变做了一副笑脸。

  “陈铭少爷,想来你一直久居不出,也已经忘记了咱们陈家的一桩大事了吧!”

  那刘管事虽然面带笑容,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带着淡淡的嘲讽意味在里面,让陈铭的脸sè,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该死的,要不是知道打不过你,我现在就立马给你两巴掌!”陈铭心里狠狠地想道。

  眼前的刘管事虽然天赋一般,但是怎么说也是活了三十多年的人了,一身的修为,也勉强达到了炼体六重,这哪里是陈铭这个小小的炼体二重的小家伙可以战胜的。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底牌强硬,就是脑门被驴踢了。

  陈铭显然还没有什么强硬的底牌,他的脑门也没有被驴踢到,自然不会犯傻的因为一句话就跟眼前的刘管事对上。

[ 本帖最后由 wwh2629912 于 2013-6-28 09: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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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菲路星空(2013-6-29 17:12): 申请无效,武动乾坤的作者是天蚕土豆,不是梦里成神,梦里成神没有超过150万字的完本作品,所以他的作品不能作为任务申请。下次申请任务注意不要犯这种简单的错误
申领任务ID:wwh2629912
小说名称:晶壁国度
小说作者:梦里成神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301章 动手   47万字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武动乾坤  461W

  第一章 身死 (改)

  ————————————

  姓名:武布诚

  年龄:25岁

  身份:无业宅男

  爱好:小说、古文学

  家庭住址:……

  ————————————

  一个中年人看着这份调查报告,眉头紧皱。从手下交上来的调查报告上看,这个叫武布诚的家伙,并不是什么二代,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才能。如果不是他在那个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了武布诚的异常,那他根本就不可能相信武布诚拥有着那样强大的能力。

  那种神奇的力量!那根本就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的力量!

  最后,中年人面色狰狞,狠狠地捏了一下拳头,“我一定要掌握这种力量!!”

  ————————————

  武布诚像往常一样在卧室里盘坐冥想,壮大着自己的精神力。自从三年前在一个地摊上买到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并从中得到这个冥想法门后,他就一直勤练不辍。

  这本笔记本也是颇有来头,是一个著名的神学研究者的研究记录。其中最多的内容是关于神祗、宗教和信仰方面的,然后就是一些传说,最后就是这个古怪的冥想法门。

  随着这几年不断地冥想,武布诚的精神力越来越强大,对笔记本中各种内容的研究也越深。最后他有了一个惊天的发现:人是可以通过修炼成为神的!

  并且他还从笔记本中,找到了成为神祗的道路——神道。要成为神祗,首先要精神力强大,对某种宇宙法则有较深的体悟。然后,将这些体悟用精神力凝结起来,凝结成能沟通宇宙法则的神性。从此,拥有神性的人就成为了神性生物,能体悟到信仰之力对妙用,寿命也大大提升。

  然后将神性与自己的灵魂融合,以信仰之力为燃料,点燃神火,成就半神。成为半神后,就拥有了几乎永恒的生命,可以将信仰之力转化成神力。等到对法则的体悟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并拥有了一定的信仰之力后,半神就能凝结神格,成为真正的神祗,永生不朽。

  笔记本里的内容早就被他几下来,笔记本也被他烧毁了。秘密只有保存在自己的脑袋里,才是最让人放心的!

  武布诚盘坐着开始冥想,不过十分钟时间,房门就被人敲响。

  武布诚一脸疑惑地打开房门,门口站着一个中年人,还带着几个手下。精神力强大,他很快就回忆起了这个中年人。

  几天前,他在郊外碰到一个穿着华丽的中年男子受到追杀,心中不忍脑袋一热,便用精神力追杀的人冲击成了白痴,将中年男子救了下来。不过第一次用精神力攻击,并耗费了大量精神力的武布诚脸色也有些发白。

  因为武布诚事先对此毫无准备,所以被中年人看到了长相。后来,中年人一脸茫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武布诚以为中年人没有发觉他的出手,便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现在看来,中年人当时应该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武布诚疑惑地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要找谁?”

  “呵呵……”中年人温和一笑,“上一次,郊外……所以,我是来感谢你的。你难道就不请我们进去坐坐?”

  看着中年人身后四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保镖,武布诚只有皱着眉头让开了房门。

  坐在客厅里老旧的沙发上,中年男子一脸微笑:“我已经专门为你准备了一套别墅。只要你愿意,后半辈子就可以过上富人的生活。”

  武布诚站起身来,嘴角微翘,勾勒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我不想在别人的帮助下,过上吃穿不愁的生活!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就请你们离开吧!我还有事要忙。”

  中年男子依旧笑容和煦,并未有任何愠怒神色。

  但他身边的一个保镖,却发出声声冷笑:“少爷感激你,送你一套别墅,让你过上好日子,这是少爷的恩典!至于去不去……可由不得你!”

  说话间从,中年男子的四个保镖已经站到了武布诚四周,将所有逃路封堵。

  中年男子站起身来,慢步走到窗户旁边,负手而立,温声道:“其实只要告诉我,你将那日是如何杀死那些人的,并将这种手段教给我,我就不会再来找你。如何?”

  武布诚虽然社会经验欠缺,但那些小说也不是白看的。他已然明白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已经是死路一条了!不将冥想法门教给中年男子,他的后半身必然凄惨万分,而教给这男子,那他只会死得更惨!

  武布诚低着头心中一片绝望。

  好人,果然是做不得的!

  武布诚想着想着,心中逐渐疯狂起来:“我救了你,你却恩将仇报!若是让我躲过这一劫,定然不能让你好过!”

  找准时机,武布诚一个纵身直扑中年男子而去。中年男子的手下虽然反应够快,但是武布诚精神力强大,找的时机巧妙,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拦武布诚的身形。几人脸色顿时煞白,少爷要是受了伤,他们几人的罪过可就大了。

  几步距离眨眼便过,武布诚的身体便来到中年男子身前。他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中年男子的左肩,身体一转便站到了中年男子的身后。右手卡住中年男子的脖子,他立即大喝:“不要动,否则我保证能在你们动手之前,将他的喉咙捏碎!”

  “你不怕死吗?若是你动了我一根汗毛,你就死定了!只要你……呃……”

  中年男子的话才说到一般,就被武布诚给掐了回去。

  武布诚躲在中年男子身后,大喝道:“你们都退出去!”

  四个保镖还没有动身,中年男子对准武布诚的右肋便是一个肘击。剧烈的疼痛袭来,武布诚的双手再也拿捏不住,疼得全身弓起、冷汗直流。

  中年男子不屑地说道:“本以为你有多厉害,原来也不过如此。”然后回身对四个保镖吩咐道:“将他带回去,让那帮老头子费点心!不要弄死了,这么好的材料可不容易找。”

  四个保镖就要过来架起武布诚,动作却是突然一滞,脑袋一片昏沉,差点摔倒在地上。正在向屋外走着的中年男子也是一顿,他的眼神逐渐涣散,整个身体都瘫倒在地上。

  四个保镖回过神来,听到身后动静,立即转身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一跳把他们魂都要吓掉了!这个中年男子虽然没有多大的权势,但是家里很有背景。中年男子一死,他们也难逃罪责。

  现在只有将武布诚击杀,才能挽回一点,争取免去杀身之祸。四个保镖立即抽出随身佩戴的****,瞄向武布诚。

  武布诚虽然冥想了将近三年,但是不知道是体质原因还是环境影响,他的精神力并没有多强,最多也就是用出三个能杀死人的精神冲击。刚才他怒气上脑,忍住剧痛用精神力将四个保镖震住,又用精神冲击杀死了中年男子,已经几乎耗尽了精神力。

  枪支!

  虽然精神力耗尽了,头脑昏沉,但是眼睛还是能看见的。看到四个保镖举枪,他本能地纵身往一边扑去。

  “不好!”半空中,一股冷风吹来,武布诚立即清醒了过来。看着急速远去的窗户,他只来得及想到:“我家在六楼……”

  第二天,当地的报纸上有一条“某宅男为情所困,跳楼自尽”的新闻……

  ————————————

  “死亡并不是终结,而是另一个开始。这话说得太对了!”武布诚清楚地感到自尽的精神意识缩成了一个小球,脱离了身体,越飞越高,不禁感叹道。

  就在他感叹之时,天边产生了一道亮光,亮光一掠而过,狠狠地劈在了武布诚精神意识的正上方。这道亮光原来是一道威力奇大的闪电,闪电劈到空中,劈出了一道狭长的空间裂缝。

  一股吸力凭空而生,武布诚还没来得及感叹,就被吸入了空间裂缝。

  一阵恍惚后,武布诚终于清醒了过来。这空间裂缝后,乃是一片虚空,虚空中充斥着一种奇异的雾气。武布诚刚一醒来,就感觉到了精神意识之外的雾气传来一阵阵吸力,不断吸扯着他的灵魂。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的灵魂最终会被雾气吸尽,最后灰飞烟灭。

  武布诚已经死过一次,求生欲望更加强烈,稍一思考就决定吸收这种雾气补充灵魂的损耗。现在他也已经没有了选择,只能希望这雾气能有补充灵魂之力的功能。

  吸入一丝雾气后,武布诚立即开始通过冥想炼化这丝雾气。炼化雾气后,武布诚只觉得自己的灵魂更加纯净,心神更加通透,连以往增长缓慢的精神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

  如此一来,武布诚不用想也知道这雾气是宝贝了!当然就开始一丝一丝不断吸收炼化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武布诚的灵魂都已经变得晶莹剔透,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灵魂体也强大了好几十倍。而且吸收雾气后,武布诚的灵魂也不再受到雾气的吸扯,他的精神力也能发出灵魂在虚空之中四处探查。

  虚空之中一阵特殊的波动惊动了武布诚,“空间裂缝!”

  这股波动正是空间裂缝发出的奇异波动。

  武布诚立即用精神力找准方向,然后全力向前飘去。不过瞬息,武布诚就来到了空间裂缝旁边,没有任何犹豫就投身钻入了空间裂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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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士子风流
小说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一百十一章 【金钱如粪土】。字数:33.2万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明朝好丈夫,字数:479万

  第一章:东窗事发

  “你过来。”

  “我不过去。”

  “你来不来?”

  “傻子才过去!”

  说话的徐谦年纪也就是十二三岁,屁大的孩子,就算是上街杀人,那也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范畴之内。不过在这里,十二三岁不算小了,这是明朝,也该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可惜徐谦还没有媳妇,也不是没有人说媒,结果对方不是马大脚、就是王金莲,别说徐谦瞧不上,便是眼前一脸怒容对着他的老爹徐昌也瞧不上眼。

  用徐昌的话来说,老徐家的媳妇,不说长得如何,不说性子如何乖巧温良,至少也非要薄有家资,反正一笔丰厚的嫁妆却是非要不可。

  徐昌就是这么个掉进钱眼里的人。

  此时,这父子二人就围着屋堂里的一张桌子双目对视,如患了斗鸡眼一样,都不服气地看着对方,徐老爹的表情更加丰富,眼睛瞪若铜铃,嘴巴气得歪了,徐谦绝对相信,如果他的手里拿着一支笔,再在桌上摆上一张白纸,保准这老爹就能洋洋洒洒地写出‘满江红’这种悲愤的诗词来。

  不过徐老爹显然不是玩刀笔的,而是个活脱脱的粗人,他手里拿着的是一把戒尺,戒尺是衙门里公干的那种,长约两尺,份量很重,通体黝黑。

  若是这么一把戒尺砸在徐谦的头上,非要脑袋开花不可,此时老爹正是盛怒中,用徐谦方才的话来说,他若是当真过去那才是傻子了。

  “你……”徐昌大口喘着粗气,忍不住放声大骂:“你这畜生!”

  徐谦当仁不让:“一个小畜生,还有个老的!”

  “……”这一徐昌没词了,他又气又怒,狠狠地用手里的戒尺拍了拍桌案,出啪啪的响动,随即重重地坐在凳子上。

  徐谦心里暗喜,看来这顿打是免了,他和徐昌相处已经有一年,对徐昌的脾气熟得不能再熟,老爷子容易动怒,动起怒来惊天地泣鬼神,徐谦在棍棒之下早就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和刁钻。

  “你……”徐昌去端了桌上的茶壶倒水吃,一面恶狠狠地道:“我只问你,你现在老实回答,你平时在街上卖的那些药方,可曾有镇守太监府上的人来购买?”

  徐谦翻了翻白眼,方才和老爷子周旋,他也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他一分一毫都不敢松懈,他怕呀,老爷子是属狗的,上一秒或许在对你摇尾巴,下一刻说不定就要龇牙了。他警惕地看着徐昌,道:“药方……那些药方……那些药方,我只顾卖,哪里还管买主是谁?难道别人来买药方,我还要问下人家尊姓大名,问人家年庚几何,顺道还问人家家里有没有待字闺中的女儿吗?”

  徐昌大怒,几乎又要暴起,徐谦的腿弓起来,随时和他周旋。这一对父子又成了斗鸡,徐昌手指徐谦大骂道:“好,好,到了现在你还死鸭子嘴硬,你可知道,你的一副药方让镇守太监府上的人买了去吃,现在吃死了人,王公公大怒,已经给县衙打了招呼,县尊了海捕文书要缉拿你这凶手。我早说什么来着?让你安安生生,从前的时候你还只是在家读书,读书也没什么,虽然咱们徐家不能考取功名,可是至少安生。可是近来你不知转了什么性子,却是越来越不安份,现在好了,惹下这场官司,看你怎么收场!”

  “不是吧。”徐谦愣了一下,看到徐昌又有暴起的迹象,面对这样的暴力狂,徐谦自然不敢再分神,道:“我这药方虽说不保准能药到病除,可是至少吃死人肯定是不会的,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又或者那人本身就患了什么绝症,才产生了误会。”

  徐昌冷哼道:“说这么多有什么用?你这孽障!人家寻上门来,会理会这么多吗?王公公是什么人,你会不知?便是无人招惹他也要剥人三层皮,现在让他找到了由头,你还有命吗?”

  徐谦悲愤地道:“这个死太监!”

  父子俩虽然平时打打闹闹,分歧严重,不过在对王公公的观感上倒是一致,徐昌居然也点头道:“没卵子的阉货。”

  骂归骂,徐谦现在头大了,他卖药方不过是想赚钱而已,从没有想过惹出什么事,也难怪今天老爷子像吃了枪药一样紧咬着他不放。

  在徐昌眼里,这一年来,他这儿子是性情大变,可是徐谦心里自知,其实他不是性情变了,而是原先的徐谦换成了现在的徐谦。在前世的时候,他是个博物馆的保管员,也不知道是得罪了天上的哪路神佛,一觉醒来便穿越在了这个徐谦的身上,这也是为什么在徐昌眼里自家孩子性情大变的原因。

  徐谦到了这里后,开始时也是满肚子的豪情壮志,心里总是琢磨男儿大丈夫既是来了这个时代,自然不免要创些功业,结果融入进来之后顿时便傻了眼。

  他是胥吏的儿子,大明律有规定胥吏子孙三代不得考取功名,偏偏从前那个徐谦是个书呆子,有个读书的爱好也算是出奇了,这世上有人沉迷女色,有人喜欢赌博,有人喜欢银子,徐谦还真没见过有人嗜书如命的,偏偏他以前的那个身份就是这么个愣子,这家伙不但喜欢读书,据说学问还不错,四书五经、经史典籍居然都是倒背如流。

  于是徐谦悲催了,他虽然继承了原先那个徐谦的满腹经纶,却全是无用之物,他的身份考取不了功名,用来也没什么意思。既然做不得官,徐谦便想自己索性财也好,大明朝的商贾地位虽然卑微,可是有了钱照样三妻四妾、娇妻如云,于是他便打起了卖药方子的主意,毕竟这一行成本低,收益不小.

  徐谦前世在博物馆的时候曾奉命修复一本清代关于疑难杂症的偏方孤本,里头的内容他记得清楚,所以他每天做的事就是拼命回忆,再把那些偏方写出来,打包卖出去。

  …………

  啪……

  在徐谦愣神的功夫,却没有料到老爷子无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背后,直接给徐谦来了个暴栗,徐谦吃痛,怒了:“爹,你偷袭!”

  “偷袭?”徐昌冷笑,一把将身材幼小的徐谦提起来,恶狠狠地道:“你做下了这么大的事难道还不该打?真是孽障,我徐昌安份了一辈子,想不到生出你这样的东西。”

  徐谦忙道:“现在怎么办?”

  徐谦耍了个小心眼,现在没法逃了,要嘛就是挨一顿暴打,要嘛就是转移开话题,至少可以分一分老爷子的神。

  徐昌果然中计,长叹口气,毕竟是嫡亲的血脉,打了也是无用,还是想想怎么解决的好,他眼睛微微眯起来,道:“县尊那边催着要拿人,也是不愿惹麻烦,好尽快给那王公公一个交代。所以无论如何也得先拿个人去给县尊交代,这件事要尽快去做,你这孽障……”

  他说到一半,动身又要打,谁知徐谦已经趁着他说话的时候溜到了一丈开外,徐昌只得摇头,随即恶狠狠地瞪了徐谦一眼,道:“你在家中老实待着,爹还要去衙门一趟,这件事,我自会想办法,可是近几日你不能再生事,知道吗?这一关能不能过去,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老爷子难得地叹了口气,显然觉得事情很棘手。

  说罢,徐昌提了戒尺要走,徐谦松了口气,这一顿打总算是免了,连忙朝徐昌摇手:“爹爹再见,爹爹走好不送。”

  徐昌冷哼一声,便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居然又折返回来,掏出了锁要把这屋堂的门锁上,徐谦当然知道徐昌要做什么,连忙大叫:“爹……你锁门做什么?我说了不出去就不会出去。”

  “我能信得过你吗?你老实呆着就是!”徐昌已经关上了门,把徐谦关在屋里,将门锁了,里头传出拍门的声音,徐昌也不理会,随即扬长而去。

  这一下子,徐谦有些傻眼了,这门一锁,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开。

  他一开始还坐得住,毕竟心知自己惹了祸,决心安分守己,好好做个良民。

  岂知这老爷子一直到了天色昏黄时都没有回来,徐谦饿了,他和老爷子相依为命,家里没有女人看顾,所以清早的时候并没有弄饭,从前都是到街口买个葱油饼或是炊饼打,可是今天因为卖药的事闹起来,结果早饭并没有吃,从清早到现在,徐谦都是水米未进,如今肚子咕咕的叫,徐谦心里腹诽,现在正是育的关键阶段,怎么能饿肚子?只是门给锁上了,徐谦尝试去开门,无论如何也开不了。

  他一时情急,目光落在屋子里的纸窗上。

  不成了,老爷子还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自然还是先填饱肚子为妙。

  徐谦顾不了许多,去打开窗,翻窗而出,结果又现自己忘了带钱袋子,只得回去把自己的钱袋带上,徐家除了三间瓦房,前头还有个院落,令徐谦感觉到悲剧的是,老爷子不但锁上了房门,连这院门也关上了。

  看来不但要翻窗,还得翻墙。

  好在他这一世的身材虽然瘦弱,可是颇为矫健,毕竟还是个孩子,翻墙上房之类的事没什么难度,他翻身上了墙,此时天色已经越来越黑,墙外已经看不太清了,徐谦深吸一口气,朝外墙跳下去。

  咚……

  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

  咦……真是奇怪,难道我跳在真皮沙上?为何触手可及的地方这般柔滑细腻。

  紧接着……

  “哪个……是哪个敢袭击本大爷?”

  有人在黑暗中大叫。

  徐谦这时候才现不太妙了,他跳的自然不是真皮沙,而是一个人,更准确的说是一个男人。男人很愤怒,跌跌撞撞地起来,破口大骂,更恐怖的是这家伙居然还带着凶器,徐谦分明听到黑暗中有人唰的一声抽出了一把兵器,那种金铁摩擦的声音,徐谦心里嘀咕,想不到这个人居然还不是善茬。

  不过徐谦久在市井,尤其是跟着老爷子那种粗人天天厮混,虚张声势是他的看家本领。这时候虽然是自己有错,却绝不能示弱,有的时候与人生了冲突,就是比谁先声夺人,谁的口气更大。

  徐谦揉了揉酸痛的胳膊,随即便大喝:“是谁?谁撞了小爷?瞎了眼吗?难道不知徐家少爷是什么身份?我只要张张口,这里的街坊都是我的人,到时候叫你竖着来横着出去?想打官司?吓,我会怕你,我爹便在衙门里公干,县衙的徐班头听说过没有?衙门八字开,有理没钱莫进去,小爷……”

  他吐沫横飞,很有几分阿飞的横态,就差对着这人说自己老爸是李……不,是徐昌了!

  对方呆了一下,很沉默。

  徐谦以为对方被吓住,连忙又道:“害怕了吧?罢了,我不和你计较,我徐谦是什么人?这条街上谁不知晓?人称忠义仁厚小郎君的那个就是我了,你不过是不小心冲撞了我,你快走吧,下次再撞见,可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黑暗中的人突然问了一句:“你叫徐谦?你爹叫徐昌?”

  徐谦忍不住想,得……说了这么多,难道还来了个熟人?熟人也好,于是便凑近一些,道:“是又如何?”

  黑暗中的人又是短暂沉默,随即道:“你爹是县衙里的班头,你则是无所事事,经常在县里卖药方对不对?”

  徐谦想哭,卖药方怎么了,卖药方也是有前途的事业好不好,怎么能叫无所事事?这个人,显然文化程度比较低。

  徐谦的态度变坏了,道:“你想如何?”

  “不想如何。”黑暗中的人笑了,随即又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王公公让我来寻你,想不到在这里遇见,你乖乖跟我走吧,王公公有请。”

  徐谦顿时吓了一跳,转身便要逃,结果现一柄明晃晃的钢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钢刀颇沉,刀锋如芒,月色下遍体都是寒意,徐谦不敢动弹,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运气实在有点背!

  “原来是王公公的人,失敬、失敬!官爷,我素来敬重王公公,那个……那个……能不能通融一下……”徐谦垂死挣扎。

  钢刀的主人却是冷笑,这笑声在黑暗中显得更恐怖,道:“我能通融你,王公公却未必能通融得了我,小子,你运气不好,王公公正在气头上,也活该你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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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天灾
小说作者:半醉游子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二十章 机械激活。字数:32.4万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黑暗血途,字数:303万

  第一章 不死第二次

 
  夜色在苍茫的大地上弥漫,月光照亮了挥不散的死亡,这是一副尸山血河的惨烈景象。(本章节由网友上传&nb)魔法留下残火未熄,跳动着绝望。染血的战场上,再无人类的身影,怪物却数以千计。

  张牧被半埋在尸堆里,全身湿漉的像刚从血池捞出,一道致命的伤从左肩蔓延到右腹,几乎把他劈成了两半。

  冷,好冷,生命在流逝,意识也渐渐模糊了。

  东方天空浮现一抹雪白,黎明就要来临,破晓也就意味着终结。

  只是七十多天,整个江城的人彻底灭绝!

  整整的四百万人类,全部死光了!

  曾经繁华的大都市,如今沦为怪物的乐园。

  大概是呼吸声吸引到怪物注意,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在逼近,不久小山般的身躯就立在了面前,遮住黎明的光。怪物有三米高,青黑皮肤,狰狞獠牙,铜铃大眼,手提一柄染满红白之物的狼牙棒。

  食人魔找到了苟延残喘的幸存者,不禁露出残忍的狞笑,抡起狼牙棒,重重地砸下去。

  张牧失去意识。

  …………

  2015年7月16日

  犹如短暂的一刹那,又像度过漫长世纪。沉寂的意识,突然从深渊中被拽回,一切知觉都回到躯体上,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是哪?

  张牧环顾四望,最后目光落在对面的镜子上,镜中映出一张年轻面孔,黑发浓密而凌乱,长相谈不上英俊,不过五官端正,眉目十分清秀,脸色有点苍白,满脸冷汗的样子像刚从噩梦中惊醒。

  “我的出租屋?”张牧摸摸完整的身体,露出难以置信之色,“我不是已经战死了吗?”

  难道一切,只是场噩梦?

  深吸几口气,先平静下来。墙上的电子钟,时间显示为21点30分,记忆没有错的话,游戏开场的时间,只剩两个半小时了。当然,或许只是巧合而已。可这时候,耳边回荡起一阵熟悉铃声。

  张牧心头顿时一凉,本来模糊的往事,再度变得清晰起来……他发现,这与记忆中的情形完全相同。这个电话是孙琳打得,她是张牧的大学女友,至少现在还是。如果没有猜错,孙琳在电话接通以后,第一句话应该是问:你在哪里?

  从手机中传来一个女声:“你在哪里?”

  张牧心在下沉,“在家。”

  “我在楼下。”

  “为什么不上来?”

  “不了,你下来,有话想要跟你说,先挂了。”

  孙琳直接挂断电话,张牧听着盲音,思绪也开始混乱了。一模一样的情形,让张牧意识到严重的问题,那些或许不是梦,一切都会发生,一切都会重演。

  孙琳在楼下等着,该面对的事情,总是要面对的。

  张牧略微思索,穿衣下楼。

  夜色微凉,透着薄雾,路灯中略泛一丝猩红,世界像浸泡在血雾之中,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气息。

  孙琳站在路灯下,米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黄卷头发披在肩头,手挎名贵皮包,青春靓丽,光彩照人,让路人纷纷侧目。当见到张牧走来,美丽的面庞覆上层寒霜。

  “大作家睡了一天?”

  曾梦牵魂绕的熟悉面庞,再一次呈现在眼前。有一种宛若隔世的感觉,虽说时间可以冲淡情感,鲜血让人变得麻木,可经历同样的场景,还是不免泛起几丝酸楚和悲凉,尤其是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如果记忆没记错的话,最近在写一部恐怖小说,夜晚的气氛更容易产生灵感,所以才通宵赶稿白天睡觉。

  孙琳面无表情,眼睛瞥向一旁,不冷不热说:“有些话藏在心底很久了,找个地方坐下再说?”

  “不用,你直说无妨。”

  “我们分手吧!”

  如果前一刻还抱有侥幸,那么现在可以确信一切的真实性了!

  张牧深吸口气,满脸平静地问道:“因为黄凯?”

  “你知道了?这样最好,我也不想隐瞒了。”孙琳好像故意将声音放大,不少路人投来怪异目光,“你踏实而且上进,为人也稳重小心,可是太缺少激情。或许能给人安全感,可是这个时代并不缺少安全,现在的女孩追求的是激情和浪漫。我觉得你不懂生活,也不懂爱情,所以不准备继续下去!”

  张牧没有什么表情,黑眸像深不见底的寒潭,平静而又深沉。他的表现真是出人意料,未免过于冷静了,冷静的有点可怕,那双深邃的眸子,仿佛能洞悉人心一般,让孙琳产生一种不好预感。

  她有点心慌了,不等对方开口,又说:“不错,我以前喜欢过你,可交往过才发现,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黄凯大方开朗,他能给我想要的一切,而不像你就知道缩在房间里敲键盘!感情不能勉强,希望你明白!”

  孙琳太了解他,不幸的童年经历,养成独特性格,张牧不善言辞,喜欢读书写作,从高中起就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擅长写悬疑恐怖小说,稿费支付大学全部费用,满足孙琳的奢侈开销,为家里更换旧电器,还为刚上大学的妹妹买了新电脑,在别人眼里,是个内向却温和的人。他喜怒不形于色,思维缜密而细腻,遇到什么难题时,有时表面古井无波,心中却酝酿好应对方案。

  不可否认,张牧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只是和黄凯比,条件上相差太远。黄家在江城颇有名望,可谓高官富商辈出,财权皆备,家境殷实。孙琳是一个天性虚荣的女生,不想放过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所以才要让张牧彻底死心!

  张牧目光变得像刀锋一般冷冽逼人,“你觉得黄凯比我强?”

  “没错!”孙琳与冰冷目光对视,有种坠入冰窟的感觉,她从来没见过,这样可怕的眼神,忙说:“你要搞清楚,我又不欠你什么,找到更好的生活,你作为男人应该大度的祝福我才对!”

  张牧轻轻一叹说:“你说的对,人人有追求生活的权利,这是无可厚非的。只是,你不该将我的尊严,当成攀上高枝的垫脚石。”

  孙琳有些慌了:“你,你在说什么……”

  张牧语速始终不紧不慢,“至于,你觉得一个指使让女人出来说话,自己缩头缩脚的男人比我强。那么从男人的立场,我确实有必要做一些事情。”

  大约百米外,一辆黑色宝马停在路边。

  张牧像一阵风,猛地冲上去,拉开车门,拽出一个戴着银色耳钉的时尚青年。

  黄凯大惊叫道:“干什么,你***疯了!”他比张牧高半个头,体格也是极好。此刻就像破沙包一样从车里拽出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孙琳尖叫起来:“住手!”

  黄凯瞒着所有人,暗中追求孙琳半个月,今天告白成功了,正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特来看孙琳甩掉张牧,然后开着新车当众将女人接走,好欣赏对方的绝望样子。孙琳也乐于将此当成一个投名状,所以才积极迎合黄凯想法。

  谁会想到张牧能认出黄凯的新车,谁又会想到素来脾气温和,遇事冷静沉着的张牧,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那么疯狂的事。

  黄凯破口大骂道:“混蛋,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爸是局长,你要敢让老子少一根头发,我马上弄死你全家……”

  张牧拎起黄凯,按着头撞在车上,随后抬手一个左勾拳过去,先打掉黄凯两颗牙,接着右手一击重拳,他高挺鼻梁差点被打断。

  黄凯被打懵了,还没出手反抗,张牧用力提膝撞其腹部,让黄凯差点将晚饭都吐出来,张牧扬起手,几个巴掌抽上去,让他分不清东西南北,两颊火辣辣,肿得像猪头一样。

  孙琳惊慌失措的大叫起来,附近几个路人被吸引过来,围在不远处议论纷纷起来。

  “这怎么打架啊!”

  “富二代抢别人女朋友,被人揍了!”

  “那有什么好说的?活该挨揍,就该打,狠狠地打!”

  几个围观小伙,非但不阻止,反而大呼痛快。人们往往有仇富心态,生活中也喜欢同情弱势群体。当明白事情经过以后,选择冷眼旁观。

  “你把我当软蛋来捏?你以局长爸爸为荣?”张牧将鼻青脸肿的黄凯按在地上,反握住他的胳膊,用一贯平静地说:“来,叫一声爹,我马上放了你。”

  黄凯大怒:“我草你……啊!”最后字眼不及出口,只听“咔嚓”骨折声,左臂被干脆利落的扭断了,这凶残手段把围观的人吓得不轻,已经有人报警了。

  张牧抓起黄凯另一只手:“你还有一条胳膊两条腿,我再你三秒钟。”

  “爹!爹!爹!”

  黄凯涕泪横流,大叫三声,痛晕过去。

  张牧踹了昏迷的黄凯一脚,“乖儿子!”

  孙琳彻底惊呆,“你……你真的疯了!”

  “只想依赖别人而活的人,永远都是陪衬品。命运荣辱交给别人,不如把握在自己手里。孙琳,这是对你最后的忠告,从此以后,我们再无关系。”张牧抬起头仰望夜空,用略带沙哑声音说:“这天,快变了,好自为之。”

  黄凯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孙琳呆呆的望着张牧离去的背影。这个平日素来温和内向的男人,竟然有那么强硬霸道的一面,让孙琳的内心无法平静,心情变得异常复杂起来,有一种永远失去某件珍贵东西的感觉。

  张牧回到一厅一室的出租屋,地方不大却干净整齐,除日常写作用的电脑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张牧本是燕城人,江城大学中文专业,今年21岁在上大四,正在江城的某个杂志社实习。

  简单换一身衣服,戴上鸭舌帽,立刻出门。

  保安找到楼下,正打听张牧住处,他若无其事与保安擦肩而过,拐进漆黑的墙角处,翻过墙离开小区。当走在繁华喧闹的街道时,他的思想却不能平静。因为,他还是没搞清楚情况。

  本该在死去的人,为什么会重生到过去?

  或者,不是所谓的重生。

  只不过因为特殊的契机,让张牧幸运的预见到未来。他相当于参加过游戏内侧的玩家,两个月的厮杀生活是一场特训。让他拥有了大量珍贵情报,心理素质也经过磨砺,起跑线高于任何一个玩家。

  张牧不会忍受第二次侮辱,也绝不想死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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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晚唐
小说作者:木子蓝色
小说现在完成的章节和字数:第123章 当街执行军法。字数:27万
已完本小说的名称和字数:隋末,字数:219万

  第1章 这就是大唐

  李璟站在三合院的大门口,有些出神的望着村中的那条并不笔直的村路。秋风卷起路边的枯草叶子,打着旋的舞动着,连带着那土路上的浮尘也扬扬洒洒。

  风吹过,衣上渐染尘土,带着一丝丝的凉意。秋高气爽,云淡风清,几只南飞的鸟在天空里杳然而去,寻找着他们冬季的家。天边,几朵云絮染上了绯红,直落眼底,亮丽明澈。入眼处,村中那处处山石垒起的屋墙上,有着高高隆起的海草屋脊,堆尖如垛,浅褐sè中带着灰白sè调,古朴中透着深沉的气质。

  黄昏下,村庄尽染斑斓,犹如一幅水墨,置身于暮sè中,如梦似幻。

  抖了抖身上带着夹层的袍子,李璟仿佛陷在那金sè夕阳照映下乱舞的尘埃中。

  这是一件白麻布圆领直裾长袍,腰间还围了一条革带。再加上头上的罗纱幞头,脚上的乌皮**靴,这身行头就是标准的唐朝男子服饰。

  身上的冠服是唐服,眼前的这个地方也是大唐!

  这里就是大唐河南道淄青平卢镇登州文登县清宁乡王李村!

  到现在,李璟还有一些不敢相信这一切。但是他已经对着家中的那面铜镜照看过无数次,虽然铜镜并不太清晰,但依然还是让他明白了眼下的这副身体并不是原来的自己。这是一副陌生的身体,身高六尺有余,剑眉星目,唇红齿白。束起成髻的一头长发,还有那颌下微微冒出的胡须,健壮的身躯,有劲的体魄,为他展示了一个刚刚加冠的大唐年青男子的风采。

  “这里就是唐朝啊!”李璟心中默默感叹,他来到这个世界虽然时间不长,可那脑中接受到的那二十年的记忆却是错不了的。

  李璟对于这神奇的一切,一开始也迷茫过,但向来豁达的他经过一晚上的沉思之后,却也明白了,虽然不知道是如何来到的这里,但想再回去却已经是不可能了。

  既来之,则安之。

  这里就是大唐啊,多少人向往的强盛之世,做为一个中国人,能来到这样的一个时代,身为一个国学院学生,李璟在那迷茫与慌乱过后,心中更多的却是升起了兴奋与激动。

  不过当他整理了脑中原来那个身体的记忆之后,却又有些叹气。

  他确实来到了大唐,不过并不是大唐的盛世年代,即不是初唐的贞观盛世,也不是后来的开元盛世,甚至不是宪宗的中兴之世,连唐宣宗的小贞观之世都没有赶上。

  他来到了大唐,却只赶上了大唐的末班车。

  这里是大唐,大唐咸通十四年。咸通,这是懿宗的年号,懿宗是大唐除了武则天的第十七位皇帝李漼的庙号。连庙号都有了,这李漼自然是已经驾崩了。在今年的七月,李漼就去世了,如今即任的李俨已经改名李儇,正式成为了大唐的第十八位皇帝。

  熟知唐史的李璟自然明白这个李儇,今年他才只有十二岁,晚唐又一个由太监们扶立的皇帝。这也将是大唐的倒数第三位皇帝,距离后梁灭唐代立,已经不远了。

  不过这一切离李璟太遥远了,他现在只不过是河南道登州海边一小村子里普通百姓。家里上有一五十岁寡母,还有两个同样已经守了寡的嫂嫂。他除了两个死去的哥哥,还有五个姐妹,不过三个姐姐都早已经先后出嫁,嫁的也是这附近人家。家中现在还剩下两个妹妹未出阁,四妹婉静今年十六,已过及笄之年,五妹婉婷今年也已经十四,按晚唐的习俗,两人都已经到了论嫁年龄。

  除了她们,家里还有一个新罗婢女婉儿,比五妹大一岁,今年刚好及笄之年。

  李璟一家人,一个寡母,两个寡嫂,两个未出阁妹妹,一个婢女婉儿,再加上李璟,一共七口人。七口之家,却只剩下了李璟一个男人。

  李璟的父亲李纲曾经是个不入流的杂任小吏,在他七岁那年在浙东的郯县做县录事,结果那年越州人裘甫浙江起事造反,攻破了郯县,李纲死在了乱兵之中。

  大哥李琰从此成为一家顶梁柱,可是四年前,庞勋又率桂林戍卒起兵造反,一路杀回徐州,李琰被官府征召为民夫往徐州送粮,结果去了就没再回来,死时才二十二岁。

  二哥李瑜比李璟只大一岁,就在前些rì子,同村的王铁匠家准备明年盖海草房,王铁匠的儿子就来请李璟李瑜兄弟一起去海边捡海草。结果在海边正好碰上一队官府盐丁追捕一群私盐贩子,也不知是真的误伤,还是那些盐丁本来就是想杀良冒功,那天同去的王李村五个小伙被杀了四个,李璟全靠他哥掩护跳进海中,才捡回了一条命。

  李瑜和那三个大小伙就这样没了,李璟虽然当时逃了一命,但回来后身上的刀伤发作,高烧不退,大夫已经摇头说没救了,正当一家人都已经在准备棺材之时,李璟却醒过来了。不过谁也不知道的,这个醒过来的李璟,已经再也不是过去的那个李璟了。

  后世来的李璟本是一个国民大学国学院本硕六年连读即将毕业的学生,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学生。而这一世的李璟,虽然长了一副健壮的身体,但其实打小就跟着父亲李纲启蒙学习,七岁没了爹后,又跟着同样有着不低文字造诣的母亲学文习字。

  等到大哥去世那年,他已经得到了州县里的举荐信,成了一名乡贡,准备入京赶考。不过大哥一死,刚满十六岁的李璟最终选择了留下cāo办大哥后事,并从此与二哥一起承担起了整个家庭重担。

  这几年,他一边与二哥承担整个家庭重担,一边也开始学武。李璟父亲李纲虽然是个书生文吏,但再往上,李家祖上数代却都是这淄青平卢军的小校武官。只是后来出了事,全家才从青州迁到了这海边的山东半岛上。

  只是可惜,祸不单行,李家短短十几年内,一连丧了三个当家男人,这个打击对李家无比沉重。

  现在,刚刚加冠的李璟,成了这个命运多绛的家庭的顶梁柱。

  夕阳西下,王李村的上空升起一缕缕的炊烟,狗吠儿啼,外出劳作的村民也开始陆续归来。

  “三郎,吃晚饭了。”

  脚步声从后面的院中移来,李璟回头,面前出现的是穿着灰sè襦裙的青涩女子,单薄的身子,略有些苍白的鹅蛋脸庞,眉清目秀,长的但是不错,只可惜太过柔弱了些,李璟一看就知道这是由于少女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可营养却又跟不上,另外又还得长期劳动,才会导致这样的情况。

  李璟点了点头,对少女微笑了下。她便是婉儿,九年前她们全家从新罗浮过到了登州来投亲戚,可是他家儿女八个加上父母就是十口人,身上又没钱财,哪里活的下来。后来她父亲便将稍小的婉儿姐妹三人送给人家当丫头,也算是个活命之法。不过大家的rì子都难过,就算是不要钱的丫环一般人也没粮食养活。最后婉儿家知道李璟家还算富足,抱着孩子上门苦苦哀求活孩子一命,李母心善,见不得这样的可怜事,最后把婉儿收下。

  虽然名义上婉儿是李家的婢女,但李母却一直把婉儿当养女般待着,衣食穿着处处和几个女儿一样。只是如今李家生活也艰难,特别是今年先是旱灾后是蝗灾,家家绝收,如今还能有口饭吃就已经不错了。

  “一起进屋吧。”李璟对少女道。两人回屋,李璟在前,婉儿却始终落后两步,回头看着这个单薄的少女,李璟心中也是百般滋味。

  这也是大唐,连饭也吃不饱的大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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