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is 发表于 2009-11-8 15:09 全显示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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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放牛的看法,先不要删除该短消息,向投诉区管理员举报,PM骂人在受理范围之内。 还是不公开了吧,不高兴的事越快忘记越好 送给明皓兄颗安慰下,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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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is 发表于 2009-11-9 19:55 全显示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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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楼 的帖子 话说很久没有见过骆驼老大了如果是骆驼老大的话 我就得重新考虑下这件事情了 请楼主把短信内容和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讲清楚 不要只用是不是投诉来躲避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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