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RachCooL 于 2008-11-17 18:30 发表 
这番话,我听了后,对你之前所说的都完全推翻了。
如果你不喜欢,请离开吧。删除您的账号,就属正确了。
因为您的心态不对!
我要是不喜欢论坛 我会重新申请这个《无处伸冤》帐号 跑这个区来大声呐喊吗?
在说了 我盗用我朋友的帐号 他非但不会说我什么 还会感谢我呢 省的他老是不上被删除帐号呢
如果我么有理解错误的话 你们以为我说的盗号 是通过某些软件 用字典反复登陆论坛那种吗?
其实 说句不好听的 你们都有点以小人之心度我君子之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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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处伸冤 于 2008-11-17 19: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