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之魅 发表于 2008-11-26 16:54   全显示 1楼
兄弟  这事也好处理  你先把帖子(回复)编辑一下    这不是很费劲的  而后再PM版主  扣分一定会撤销的   何苦这样~~~
希望兄弟以后都这样处理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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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魅 发表于 2008-11-26 16:57   全显示 2楼

回复 3楼 的帖子

兄弟  要想当管理人员可以PM我   有了尝试才有资格发表意见   不能道听途说
只要够资格我可以推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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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魅 发表于 2008-11-26 17:03   全显示 3楼

回复 6楼 的帖子

楼主你只要修改过了  可以PM我  给我一个连接  我替你去协商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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