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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m275 发表于 2012-2-26 21:53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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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唇女婴刚出生即被投江溺亡 7名亲属获刑

女婴刚刚出生即被投江溺亡,凶手是嫌弃她的亲人。近日,浙江绍兴上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溺死女婴案,犯罪嫌疑人——女婴的奶奶和父亲等7人都受到惩罚。

  去年8月30日凌晨,一名严重兔唇的女婴在陈东关医院产房诞生。当天,医院下达通知书要求转至上级医院对女婴手术治疗。

  孩子的奶奶得知后,想到“放弃治疗,把孩子扔进曹娥江就一了百了”。

  当天晚上7点,孩子的奶奶罗某抱着刚出生的孙女,由孩子父亲陈某等人护送至曹娥街道三环路曹娥江大桥上,由奶奶罗某亲手将孩子投入江中。

  第二天一早,一位负责曹娥江江面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巡视江面时,发现水草中有一个红色的被褥若隐若现,打捞上来一看,才发现是一名女婴,已经死亡。他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即开展排查。

  据了解,罗某等7名被告中3人从未接受教育,其余4人均为小学文化。将婴儿丢入曹娥江中溺死后,他们显然有些惊魂未定,一夜未睡的罗某等人在接受公安机关的排查时惊恐万分,均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上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人合伙将患有兔唇的新生女婴遗弃,致其溺水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一审判决,罗某与陈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余5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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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民就有啥社会。如果是男 婴呢 ?欺弱媚 墙 ,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越是 传统的人,越是把这些体现得淋漓尽致。把这些人的作为和那些人做 的事做个对比,看看有多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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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yun1 发表于 2012-2-26 22:21   只看TA 2楼
也许是钱闹的,7人中最高文化也就是小学水平,想想也知道家中经济状况是如何窘迫了,不过虽然是这样,还是强烈谴责这家人做出这样的事来,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家人居然连亲生骨肉都舍得抛弃,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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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hao1114 发表于 2012-2-27 19:32   只看TA 3楼
虎毒不食子啊,这样的人直接杀了吧。就因为嘴型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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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517 发表于 2012-2-27 20:24   只看TA 4楼
这种事也不多见,这家人的心也太狠了,没钱养着就行了,有钱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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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16065 发表于 2012-2-27 20:40   只看TA 5楼
这是没有良心的父母 兔唇又不是什么严重的疾病 治疗一下就好了 大不了早李亚鹏他们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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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green 发表于 2012-2-29 00:40   只看TA 6楼
我靠,现在一个手术就没事了,还有嫣然基金,都不一定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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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里刚 发表于 2012-2-29 00:46   只看TA 7楼
典型的么人性的表现,自己的孩子啊!真能下了手,这还不如畜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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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only 发表于 2012-2-29 00:47   只看TA 8楼
有些人性愚昧和冷漠,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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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q1860 发表于 2012-2-29 08:22   只看TA 9楼
唉,这社会太没人性了,自己亲生的都能这样做,真担心他们在生活中,对待别人又是什么样的,如是当官的,哈哈,那他的人民又会得到什么下场,相信大家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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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318482 发表于 2012-2-29 10:57   只看TA 10楼
这与施害人的教育程度无关,杀人偿命这一铁律是个人都知道,只能说明他们的残忍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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