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2-19 23:04 只看TA 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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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清代的小说倒有写到女的和狗的。说明这个不是假的。 《聊斋志异》 【原文】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畜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 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译文】 青州人贾某,在他乡做客经常一年到头不回家。家中养了一条白狗,贾妻引逗与它性交。白狗对此习以为常。一天,贾某回来与妻子一起躺在床上做爱,白狗突然跑进屋里,跳上床,竟把贾某咬死。后来,邻里得知了这件事,都为此而愤愤不平,告到了官府。官吏把贾妻押解来,妇人不肯承认,官府便把她收监。又叫人把白狗抓来,白狗一到,便把贾妻放出来。白狗突然见到贾妻,上前直扑过来,撕破了她的衣服,做出性交的动作。贾妻见如此,这时才说实话。官吏审这个案子后,叫两名差役押解他们到上级衙门去。一个差役押解妇人,一个差役押解狗。有的好事之人想看人狗交合,便凑了一笔钱贿赂差役。差役于是牵出狗和妇人,让他们交媾。他们的住宿处,围观的人往往有数百人,差人因此收到了一大笔钱。 后来人与狗都被判了极刑,呜呼!天地之大,真是无奇不有。然而人与兽交者,难道只有这样一个妇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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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douw2008 发表于 2010-2-20 22:30 只看TA 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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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楼主你的想法真邪恶... 不过现实这种事情还是想也别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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