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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770608 发表于 2010-10-18 18:27   只看TA 31楼
楼主的心地很好,也很有道德,这样的人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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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fcs2008 发表于 2010-10-18 20:16   只看TA 32楼
太小了,是犯罪的,除非你能在法庭上拿出证据证明你的确不知道她未满十四周岁,不然一律按强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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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0-18 20:24   只看TA 33楼
看了半天没太看懂楼主后面想说什么,跟路边的野花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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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0-18 22:51   只看TA 34楼
怎么感觉楼主像是犯了事跑路出去的啊,哈哈,当心被跨省通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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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13 23:33   只看TA 35楼
怎么感觉很混乱啊,你想表达什么啊?我没看清楚你要表达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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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ray 发表于 2010-11-24 09:56   只看TA 36楼
从头看到尾,愣是没明白楼主什么意思,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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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1-24 10:31   只看TA 37楼
做好事好像也会被人记住,也是不错的宣传自己的方法。不过最好不要吃窝边草,惹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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