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1xjl 发表于 2009-6-7 18:56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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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些小偷啊,就应该直接枪毙!社会稳定了,刑就缓了!要是在老毛时代,那种这种人啊!早就老出去被人拿枪毙干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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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max77 发表于 2009-6-7 21:00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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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榜样,都说英雄,都说现在这个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 你们每天被这样那样的感动,你们每天在寻找生命中的某些东西而不自知。 生活在别处。 这就是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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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色的风 发表于 2009-6-7 21:46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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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操 , 这个是畜生啊 . 外地人去东莞打工, 他妈的做出这样的事. 还是不是人啊 , 天诶. 他们的罪刑已经足够判处死刑了. 操 这样的人. 留在世界上做什么. 杀了的好. 言语过于激动, 版主见谅. 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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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binwei 发表于 2009-6-7 21:51 只看TA 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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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禽兽,不诛不足以平民愤,加大量刑,按量刑的上限执行。 否则以后正义之士将越来越少;为了无辜至残的少女,为了认真负责的保安,政府不能不重视这事情啊。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一是保护公民,尤其是见义勇为、恪尽职守的公民;二是严惩犯罪分子,尤其是累犯、惯犯。最好公审后枪毙。杀一儆百,以平民愤,申张正义,天下太平。 向梁化及其家人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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