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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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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和
时间:
2011-5-2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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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记者梁娟)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二审公开审理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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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药家鑫真的应该判死刑,撞死人和杀死人是二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事件,他杀人的目的就是灭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药家鑫是名在校大学生,不是杀人恶魔,我也相信杀人不是他的本来意愿,但想一想无辜的被害人,死的不明不白,更应让人同情,她的命应该有人来偿!
相信这次最后经过最高法院复会,复合下来就会执行死刑了。不会有改变了,法律也保住了最后一条内裤!
作者:
782839510
时间:
2011-5-20 19:31
正常,性质太过恶劣。罪有应得,这种人确实是太没脑子了
作者:
qyqaaa
时间:
2011-5-20 19:49
换个小P民的话,抓错了人,家属还不知道呢,直接就毙了。
这家伙必死的罪过一下拖了半年多。
作者:
freeabc
时间:
2011-5-20 21:03
标题:
标题
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二审维持原判意料之中。
最高法是否改判按说在5/5之间,因为5月1日起刚刚实行新刑法修正案,死刑和死缓间增加了附加减刑限制的死缓、无期这样的实际刑种,以为减少死刑数量做准备。
药案一方面情节恶劣、对社会安全破坏性大、影响坏、民愤大,但另一方面只致死一人,自首情节被法庭认可。最高法前一阵子改判了一二审均判死刑的副局长故意杀人案,虽然这个案子判词中也用了极其严重、恶劣等措辞,但侵犯对象是有利益冲突的特定关系人群,社会危害性显然没有药案大。而杀一人(尤其加上被认可的自首)一般(有其他罪行和杀害特定对象如执法人员除外)不判死是占全世界少数的实际执行死刑的国家中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所以一方面是接轨和减少死刑的趋势,一方面是维系道德底线、公信力、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是鉴于司法不独立、稳定压倒一切、党最终决定一切的原则,对于本案预计最高法不会改判。
作者:
文藝猫青年
时间:
2011-5-20 21:12
照目前这状况:社会的巨大舆论跟网上的巨大舆论,甚至可能还有国外媒体的压力
药家鑫是不死不行了,哪个当官的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做点什么。
判死了外面都有放鞭炮的,如果再搞出点什么我看有些官也不用当了,收拾下回家吧。
结论:该死,民盼你死,你不得不死!
作者:
freeabc
时间:
2011-5-20 21:23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
网络传媒之外,某种意义上是央视、李玫瑾、法庭问卷的功劳。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5-20 21:24 编辑
]
作者:
村上秋树
时间:
2011-5-20 23:19
药家鑫这种渣子该死。情节太恶劣了。
不过,会不会到时找个替身上刑场啊?
作者:
emailfxb
时间:
2011-5-21 00:47
不会的,药家没有那么大的势力,除了一审有些问题,枪毙在所难免,起码无期了。
作者:
hblove888
时间:
2011-5-21 02:21
其实这样的案件应该直接宣判死刑,驳回上诉的,但是这就是体制啊
作者:
qweqwd35
时间:
2011-5-21 02:41
这件事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一直宣称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 但是最近几年来出了多少这样无视法律的事情 有的是如李启铭一样的官二代 同样的也有如药家鑫这样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群 难道真的是不明白法律吗?
作者:
keaixuyuan123
时间:
2011-5-21 02:56
这是绝对不能让步的 如果药八爷不死 那么还会有跟多的人受害
作者:
dydyfff
时间:
2011-5-21 18:18
我到不同意判死刑!我比较倾向于终身监禁,判处终身监禁至少30年不能出监,有病也死在里面,而且要求药家给予巨额赔偿,起码200万,让他倾家荡产,但是因为吾国的司法太腐败,很多死缓10多年后被弄出来,活得很自在,这样,死缓就成了有期徒刑。
作者:
草原之夏
时间:
2011-5-21 20:53
罪有应得,本来简单的事情,延缓了这么久,无语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1-5-21 21:30
其实应该把李刚的儿子也枪毙掉 杀一儆百 那些官二代太嚣张了
作者:
cool_1120
时间:
2011-5-21 21:55
终于判定了这么恶劣的行为,应该最终判死刑的!
作者:
lhm890614
时间:
2011-5-21 22:18
药家鑫一案是否从侧面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是当代教育的缺失造成了大学生这类高素质人才的道德缺失,还是当今的舆论压力已经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作者:
lfwwp
时间:
2011-5-21 23:15
虽然二审还是被判死刑,但是还需要高院核准,听记者的话,每年都10%左右的死刑不会被执行,按照记者分析,药家鑫这次存在“不会执行”的可能,不过像他这种受到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道德还这么败坏,置法律于不顾,应该给予严惩。
作者:
大大很大
时间:
2011-5-22 11:22
我觉得这种案子都不用审,直接死刑,还接受上诉,这种案子能闹到高级法院?服了!
作者:
本●拉登
时间:
2011-5-22 19:43
他不被判死刑那就叫天理不容!本来没有死的,结果被捅死,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haian8888
时间:
2011-5-26 18:56
就是因为死缓太无力,所以大家才希望判死刑的。
死缓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就是一级一级地减了,可能最后十几年就出来了。要是判无期就永远无期,减刑的概率万分之一,那也可以判无期,可惜事实不是如此啊。
作者:
黑人老虎
时间:
2011-5-26 21:38
药家鑫之死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家伙没人性,一定也不懂得珍惜生命。太过分了。
作者:
younflancy
时间:
2011-5-28 11:46
请勿拍砖,我觉得网上的讨论里,药家鑫自首这个情节都被无视掉了。
作者:
lxp19870808
时间:
2011-5-28 12:10
我估计药家鑫死不了,虽然二审维持原判,是死刑,但就是没说什么时候执行,变数很大,不到药家鑫被枪毙都不能松一口气,放鞭炮也要等药家鑫被枪毙了再放,还有前几天最高法院的那个通告,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律死缓,那意思是不是药不用死了?拭目以待要加薪的最终结果
作者:
weixing100
时间:
2011-5-28 13:35
其实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 药家鑫不一定会判死刑 毕竟他是自首
作者:
freeabc
时间:
2011-5-28 15:02
引用:
原帖由
younflancy
于 2011-5-28 11:46 发表
请勿拍砖,我觉得网上的讨论里,药家鑫自首这个情节都被无视掉了。
无论在网上的很多讨论里,还是在两次判决里,这个情节都被没有被无视掉。
作者:
laofengno1
时间:
2011-5-29 16:05
这是一个令人拍手称快的判决,药家鑫绝对是死有余辜!为什么死刑才能平息民怨?
死缓,无期却不行呢?因为不得不承认,在我国,唯有死刑才具威慑力,其他的死缓,无期等就
是个笑话,只是一个事后可被人随意篡改的判决罢了
作者:
p206_1970
时间:
2011-6-1 18:07
药家鑫你真是太蠢了,穿了人你把它送到医院,花不了多少钱的,为什么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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