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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伙同网友杀死丈夫 [打印本页]

作者: liyunzhi    时间: 2014-6-22 10:13     标题: 女子伙同网友杀死丈夫

 6月20日上午9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妻子伙同网友杀死丈夫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章丘市相公庄人姜某于2005年与丈夫张某结婚,2010年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赵某,两人相见并发生性关系后预谋将张某杀死。2月15日,在姜某提议下,二人购买了10片安眠药,张某被骗喝下安眠药后被姜某、赵某合力勒死,二人随后将张某捆绑手脚投入河中。图为姜某。



感情不和可以离婚,现在是法制社会。杀人这种事是害人害己。
作者: cpbsnews    时间: 2014-6-22 12:44

值得吗,不合就拉倒,至于取人性命吗。真是不知道脑子里怎么想的。
作者: greatk    时间: 2014-6-22 12:45

这个女的长得又不咋的,那个赵某图什么,难道是为了图财害命。
作者: afuckyou    时间: 2014-6-22 19:37

我很好奇,这些网友怎么肯去帮忙这么难看的女子, 难道都是屌丝?
作者: destroyangel    时间: 2014-9-6 22:24

你要是不喜欢老公了就离婚呗 用得着搭上自己的一生去杀了他吗 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
作者: fangfrg    时间: 2014-9-7 11:19

一日夫妻百日恩。有那么大深仇大恨吗?
作者: zxcazxcszxcd    时间: 2014-9-7 11:37

可以经过离婚的方式达到与其结合的,何必采取这种极端的手段来实现呢,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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