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1:本人(注:思想还是传统的,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的那种,从没想过养个“小猫”。)
人物2:小老婆(注:原KTV小姐,从业2年,只陪酒不卖身。)
和小老婆认识真的很巧合,那次去KTV,第一眼就看中了躲在角落里的她,硬是把妈咪推到我身边的那个小姐退了,从而选了她。(我去KTV唱歌纯粹是放松心情,从没想过去“调戏”小姐。)
和兄弟们喝酒,唱歌期间,她一直都坐在我背后,抱着我的腰看我和兄弟们玩骰子。我怕热,(那时好像是8月份,很热的),对她说:“别靠那么近,热,坐边上去”。她说:“哦”。可她只是站起来,把空调的出风口调整到我这边,然后又坐我边上抱着我,而且,还趁我全神贯注和兄弟玩骰子的时候,把手伸到我的衣服里,在我身上一阵乱摸。我心想:我没来摸你,你却这么主动。这个小东西怎么这个样子的啦!受不了,这次亏大了!
唱完歌,我请兄弟们吃个夜宵。当然,所有的“临时女朋友”都去了!吃饭期间,我是真的喝多了!俗话说的好:酒足饭饱思淫欲。趁兄弟去叫车的时候,我把她抱在怀里,悄悄说:“今晚去你家参观一下”?可她说:“今晚不方便,而且第一次认识你!要那个~~!是不是太快了点”?我心想,TMD,唱歌的时候乱摸,现在想解决生理问题的时候,又不肯了!真扫兴!她也看出我的不快,说:“下次吧!下次给你!”于是,就此作罢!
事隔一天,晚上我正好去小老婆附近办事,处理完事情已经十一点多了,心想:不回家了,还没去那个小东西家参观呢!现在去找她。于是给她发个短信,说接她下班!十分钟后我准时到她KTV楼下,她已经在等我了。我用两个字表达了我的意思:“走人”。路上,我随口问她:“我们去哪儿?”“我家。”“干嘛?”“睡觉呗!笨!”于是,一直沉默到她家!
进了门,我不知道那儿来的欲火,一把抱住她,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了两下。她推开我,说:我洗澡去!我身上都是其他客人的烟味,很难闻的!于是,洗过澡之后,我们在床上翻云覆雨一番。
完事后,两个人都累了!静静的躺在床上,我抱着她问:前天为什么不让我来?“隔壁的小姐妹在,不方便!今天在回来的路上,我把她支开了!今天她不回来!今晚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听后,头一阵发晕!可是,第二个头却保持清醒,又坚强无比的站了起来!于是,又压在了她的身上~~!
到如今,她已经成了我的小老婆。而且,她很少用我的钱,除了两个人一起吃饭是我付钱,其他的如化妆品、衣服、房租,都是用她自己的钱。有时,我去她的KTV唱歌,她也不要我的小费,基本上是去三次,我硬塞给她一次,其它两次她都不肯拿。
上述内容非子虚乌有,只是用了5%夸张的手法润色了一下。现在,我有点晕,从法律和道德上讲,我们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从感情上讲,我们两个都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只是生不逢时,请兄弟们帮我分析一下。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第一次在此发贴,规章不熟,如有不足之处,望版主指正。)